高晓在进行房屋装修时,觉得原来的暖气安装位置不合理,既影响美观也不利于家具的摆放。另外,高晓为了使房间看起来更明亮,拆掉了和阳台相连的房间门窗,但又担心冬天太冷,决定在阳台上加一组暖气。高晓的装修方案报到物业管理公司后,当即遭到否定。物业管理负责人明确表示.住户不能私自移动暖气,更不允许加装暖气。这项工作应由供暖企业的专业人员同意并亲自施工才有可能。否则,如果供暖季到了,出现跑冒现象,或者影响到其他住房取暖效果,责任谁来承担。高晓认为,我在自家产权的房子内挪动一下自己的东西,还要经别人批准吗?还要花钱请别人来干吗?物业管理企业有什么权利管我的装修行为呢?
北京市建委、规划委、市政管委在1993年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加强对城镇居民住宅装修装饰改造管理的通知》明确规定,居民对住宅进行装修装饰的,不得破坏、拆改建筑物结构及暖气等配套设施;确需改造的,须经批准并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。像暖气安装、拆改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,如果拆改不当,会引起管道爆裂或跑冒滴漏现象,情形严重的还会危害到左邻右舍甚至全体住户的利益,特别是在阳台上加装暖气,影响了正常管道走水和循环,肯定会影响到相邻住户的取暖效果。不论是住户个人还是装修队都不具备拆改暖气的能力与资格。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暖气设施使室内温度受到影响的,其责任应由用户自己承担。因此,任何住户都不能擅自拆移暖气。物业管理企业行使对小区统一管理和服务职能,因此,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业主的非法装修行为进行制止,要求业主找供暖公司同意和施工的做法是完全合理合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