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 谢 信
北京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:
昨天晚上8:20,贵单位芦迪同志在日常工作巡查过程中,发现我公司办公室灯已关闭但房门未锁,在确认办公室没有人的情况下,立即向上级汇报,贵单位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我公司领导,并在门口等待直至我公司人员到达现场,经我们仔细检查,未发现有贵重物品丢失。
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,兢兢业业,保障了写字楼用户的财产安全,特写信向贵单位领导建议,请贵单位领导对芦迪同志予以表彰!同时也希望贵单位能够再接再厉,营造和谐安全的办公环境。
此致
泰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(枫蓝国际B座写字楼810室)
2011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