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 扬 信
北京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领导:
您好!
2010年11月24日晚十点左右,贵公司员工卢意发现我公司门未锁住,便立即想办法找到我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,及时通知公司这一重大情况。得知这一情况后,我公司负责人立即赶到公司把门锁好,避免了财物损失。在此期间,贵物业主管赵先生和卢意一直在我公司门口等候我公司负责人,直到我公司负责人赶来锁好门才离开。
贵物业员工爱岗敬业,对工作尽职尽责,使我公司避免了财务上的损失。在此,写字楼A1510室对赵主管和卢先生表示深深的感谢。
安可恩国际贸易咨询(北京)有限公司
2010年11月25日